The last night that I have in this home

dust to dusts, dirt to dirts, ash to ashes.


        

嗯,你们真的是一个十分明智和有能力的家长。
现在我可能算是半个无家可归的人了吧。其实很不想提出来。但是,有些人的自私也许并不会改变吧。
很难想象,这种情况有一天也会来到我的头上。
家被卖了。为了去偿还所谓的债务。完全是一个人的一意孤行。其实我很想问问,就算卖了以后也还是偿还不了的债务,使用如此手段去还,意义何在?但是这件事最终还是发生了,甚至我连去阻止和劝说一下的机会都没有。在学校上课上的好好的,突然噩耗传来。还能说什么呢。
回忆了一下,在这个地方也住了10年了,从09-18,从6岁到16岁。十年,人生中有几个十年。但,它现在已经离我而去了。

你说过遗忘就是背叛,但现在你所一手缔造的国家也成为过去式了。所以还是现在就遗忘了好。


真的那么简单吗?我想未必。
毕竟心中总有那么一个伤口在提醒着你。
明天就要开始搬东西了,明天下午回到学校,下次月假回来,一切都会变的不一样了吧。孰之过,孰之错。没什么好讲的了,很多时候就只能随他去了吧。

随着自己的渐渐长大,也发现了自己性格中的孤僻。朋友很少,熟人很多,表面兄弟更是不少。现在回想起来,可能多半有那个男人的功劳吧。没有什么事情是无缘无故发生的。
人是一种善于忘却的存在。从小到大在一次次的失去中也渐渐的成长。但这次,真的有点难过。
我想我不会背叛的吧。
对吧。
毕竟生活还在继续,一切都将变得更好。

既然看了33写的文章,不打算投喂一下再走吗?哼!